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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说说“虚拟货币”的案例

imtoken官方版 2023-02-08 05:43:43

杨辰林律师

从去年到今年,我处理了几起涉及“虚拟”货币的案件。对于虚拟货币来说,虚拟货币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火爆了,国家政策也说不上来了。今年确实是其投资引发纠纷的高发期。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今天说说“虚拟货币”的案子

案情如下:咨询单位从事采矿业务。随着这几年虚拟货币的火爆,咨询单位的挖矿业务也领先于很多同行。

去年挖矿协议诈骗和纠纷,一些来自北方的投资者愿意在顾问单位的平台上投资数千万购买设备和矿山。顾问单位也同意,双方签订了相关挖矿协议《Fileccoin超算集群销售合同》。

根据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分配投资收益,10余家合伙人自行签订了《算力拆分协议》,并多次从咨询单位获取收益。

随着去年国家对虚拟货币打击力度的加强,顾问单位与这些投资方也达成了退出机制,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软件服务友好终止协议》退出合作。

但合作方人数众多,十余人,无法就设备谁拿走以及虚拟货币的结算达成一致。

部分合作伙伴要求由他们带走,但其他合作伙伴不同意,导致协议终止,设备一直滞留在顾问单位。一些合作伙伴继续骚扰顾问。

顾问单位别无选择,让我们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纠纷。

本案涉及以下问题。

1、什么是挖矿?

2、虚拟货币是如何产生的?如何用真钱解决?平台是什么?

3、我国法律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态度是什么?

4、此案将如何处理?

先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挖矿?

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称为“挖矿”。由于虚拟货币的生产与挖矿类似,因此被玩家昵称为“挖矿”。

第二个问题,虚拟货币是如何产生的?如何用真钱解决?平台是什么?

虚拟货币的核心原理是区块链。每个区块对应一个账户。以比特币为例。在网站上下载比特币程序以运行它。要得到它,你需要使用计算机的计算能力。应该是任何人。比特币虚拟货币可以发行,比央行发行的货币更安全,几乎不可能被盗,而且交易过程非常隐蔽,无法追踪。

虚拟货币没有特定的发行人,而是依靠去中心化的发行机制逐步发行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系统相当于一个大型去中心化账本,每个区块是账本中的一个页面,系统自动生成作为奖励,激励矿工参与记账。每 10 分钟,所有矿工一起计算一个问题。首先计算答案的矿工有权保留一页帐户。账户完成后,他会自动收到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这是新的发行过程。

根据中本聪的设计,一开始每个账户会奖励50比特币,每21万页的账户(即21万个区块,大约需要4年时间),记账的奖励会减半,直到大约2140,比特币将无法再细分。至此,比特币的发行已经完成,总量为2100万。

据研究,比特币没有中心化的发行人,而是通过网络节点的计算产生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比特币的生产,它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流通,可以在任何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进行买卖,无论身在何处,任何人都可以开采、购买、出售或接收比特币,并且交易过程中无法识别用户的身份信息。

虚拟货币的结算一般通过USDT Tether平台进行结算。每个玩家在IMTOKEN建立一个钱包账户,通过每种加密货币的市值兑换Tether,再通过USDT平台兑换成美元,从而实现从虚拟货币到法币的转移。交换。

第三个问题,我国法律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态度是什么?

2009年6月28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以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积分的形式存在用于网络游戏挖矿协议诈骗和纠纷,但不包括在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2021年5月18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增加了新的非法吸收类型如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租赁等。资金行为是依法惩治P2P、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集资犯罪。

从国家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这些规定来看,我家对虚拟货币持否定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支持请求涉及虚拟货币的争议,相关协议也被视为无效。

第四个问题,这个案子怎么处理?

本案中,顾问单位对合作方合作挖矿所投资的机器设备的返还无争议,与合作方的挖矿收益也无争议,愿意返还机器设备和结算挖矿收入。在与10多个合伙人的合作中,签约时有10多个合伙人签约。咨询单位如需退回机器设备,需10人以上同意。只是同意。

目前,10多人分成两组,都想带走机器设备和收入。至于顾问单位,让一方拿走,对方就会与顾问单位发生纠纷。

咨询单位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设备没问题,但挖矿收入不能起诉。最后起诉装备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这10个以上拉到一个槽里,然后再说收益分配。